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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3日
盐田出口货改船可先改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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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出口重箱赶不上这班船,要改装另一艘船得重新申报并且要再等上三五天,现在好了,海关新流程让重箱可以马上走。”为进一步规范和简化通关流程,自2007年9月1日起,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配合深圳大鹏海关,对出口货物更改船期,推出“自行改配、事后报备”的新作业模式。此举将大大缩减以往货物更改船期所需耗时,增大船公司对舱位调配的灵活性。

  由于爆舱、班轮提早、迟到或临时取消等意外因素,货主或船公司有时不得不面对出口货物临时更改船期的问题。在原“先报批、后改配”方式下,货物在改船前需向海关提交相关更改申请资料,经海关三级审批同意后才允许装船。这给船公司和货主带来不便,甚至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与以往相比,深圳海关推出的新模式有两大变化,首先,按照新的模式,船公司或船代对海关已办结放行手续但因故需更改船期的货物进行自行改配,在改配货物实际装船后24小时内,向海关提交资料办理更改手续即可。这样,改船出口货物较以往既摆脱了时间限制,给货主和船公司以更灵活的选择,又可大大缩减货物滞港时间,降低了因延误船期带来的损失。其次,对出口更改船期的货物,除有情报外,海关一般不予查验。相对以往更改船期货物10%以上的查验率,此举将大大节省了客户的物流成本。

  今年以来,盐田国际配合大鹏海关已推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改革措施,持续改善港区通关环境。针对盐田港当前出口货物约占总货量百分之八九十的状况,“自行改配、事后报备”的更改船期新作业方式的推出,无疑进一步便利了广大货主在盐田港的货物出口通关,为盐田港区竞争力提升注入强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