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0日上午,在阵阵的掌声中,盐田国际与深圳海关在盐田国际行政大楼一楼展厅正式签署了《东部平台建设合作备忘录》。这是双方于1995年10月16日签署的《关于盐田港集装箱转关运输的合作备忘录》以及随后续签若干备忘录的延续,也是双方继续联手合作、寻求共同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盐田国际与深圳海关就港区管理、加强双方的沟通与合作、简化通关手续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新的备忘录除保持原来的基本内容外,还特别增加了东部平台建设为主要内容,体现了“海关监管、企业自管和社会共管”的原则,旨在共同深化改革,完善海运口岸监管模式,依靠科技力量更好的贯彻执行海关工作方针,促进盐田港区的进一步发展。
在签字仪式上,盐田国际总经理谢锦添和深圳海关副关长李国分别代表码头与海关作码头管理及业务发展情况介绍、备忘录执行情况介绍,并在新的备忘录上签字。
当天,深圳市刘应力副市长、深圳海关龚正关长,市政府、盐田区和深圳海关各职能处室有关领导,和记黄埔港口集团、盐田港集团、各船公司代表共60余人应邀出席并见证了签字仪式。